为奖励实验室教师和科技团队在科研方面的贡献,发挥实验室的组织协调牵引作用,促进实验室各团队协同发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奖励办法和原则:实验室根据前一年度的年报统计情况,分级分类进行奖励;必须标注为实验室成果(1),并填入年报统计的科技成果方给予奖励;每项科技成果实验室只奖励一次;每年奖励一次,以奖金形式发放,具体金额根据实验室经费情况每年进行核算。
第二条科技成果分类:国家级和省部级获奖科技成果;获得国际优秀奖项的论文、建议、方案、标准等;协会/学会获奖的科技成果;高影响力的论文;各种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/新星计划;专著、译著、编著和教材;已授权专利及转化。
第三条科技成果分级奖励:国家级(科技进步、技术发明、自然科学)一等奖奖励团队或个人人民币1万元,逐级相差2000元;省部级(科技进步、科技发明)一等奖奖励团队或个人5000元,逐级相差1000元;获得国际优秀奖的论文、建议、方案和标准等,每篇1000元;国家级协会/学会获奖的科技成果每项奖励500元;高影响力的SCI(或SSCI)论文, 1区(或CCFA类)2000元,2区(或CCFB类)500元,3区(或CCFC类)200元,其他SCI(SSCI)论文100元(2)。
第四条各种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/新星计划,专著、译著、编著和教材,已授权专利及转化等科技成果,每年将根据实验室预算情况,通过经费核算,确定奖励或鼓励形式。
第五条实验室每年的奖励方案经主任批准后执行。
(1)实验室标注为:
中文:北京邮电大学可信分布式计算与服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。
英文:Key Laboratory of Trustworthy Distributed Computing and Service(Beij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), Ministry of Education.
(2)若一篇文章有多位可信团队教师,取排名在前的一位奖励。